2025年1月27日,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了《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江蘇省新一輪海上風電項目配置結果的通知》(蘇發改能源發〔2025〕99號99號),華能江蘇中選了啟東H4#30萬千瓦海上風電場項目。華能啟東H4#海上風電場項目位于江蘇啟東近岸海域,冷家沙水下沙脊東北側。根據距離風電場較近的啟東氣象站數據分析,啟東H4#場區140m高度平均風速為7.80m/s,風功率密度為535W/m2,風功率密度等級為3級,具有較好的經濟開發價值。
本項目風電場離岸距離約30.2km,場址東西寬約20km,南北長約6km,規劃場區面積約34km2,風電場區實測海底高程在-18.01~-9.45m之間,擬安裝28臺單機容量11MW的風電機組,總裝機容量為308MW;本項目配套設置1座
220kV海上升壓站和1座220kV陸上集控中心。同時,本項目積極響應國家“風電+”綜合開發利用模式,在風電場區建設1.8MW固定式海上光伏,切實提高海上風電場區海域資源利用效率。風電場內部采用66kV集電線連接風電機組、海上光伏與海上升壓站,經海上升壓站升壓后通過2回220kV海纜登陸接入陸上集控中心。
本項目用海建設內容包括28臺單機容量為11MW風電機組、1.8MW固定式光伏、1座220kV海上升壓站、風電場區66kV集電線、2回220kV送出海纜。本項目220kV送出海纜登陸點位于江蘇省最新修測大陸海岸線處,登陸后的陸纜和陸上集控中心均位于管理岸線向陸側,不作為海域管理,不在本次論證范圍內。根據《海域使用分類》(HY/T123-2009),本項目用海類型為工業用海中的電力工業用海,用海方式包括透水構筑物和海底電纜管道;根據《國土空間調查、規劃、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自然資發〔2023〕234號234號),本項目用海一級類為工礦通信用海,二級類為可再生能源用海和海底電纜管道用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等相關要求,應對該項目用海進行海域使用論證,為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海域提供科學依據。為此,受華能(南通)綠色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委托,江蘇潤環環境科技有限公司按照《海域使用論證技術導則》(GB/T 42361-2023),組織人員現場踏勘,認真研究核實項目有關資料,編制了《華能啟東H4#海上風電場項目海域使用論證報告書》(送審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