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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組織開展綠電直連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發展改革委(局),張家口市能源局,雄安新區改革發展局,國網冀北電力有限公司、國網河北省電力有限公司: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完善新能源消納和調控政策的決策部署,加快推動省委、省政府新型能源強省要求落地落實,促進新能源就地就近消納,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有序推動綠電直連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能源[2025]650號)有關要求,現組織開展綠電直連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滿足企業綠色用能需求,提升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納水平為目標,按照安全優先、綠色友好、權責對等、源荷匹配原則謀劃項目,穩妥有序推進綠電直連工作。
二、申報要求
按照負荷是否接入公共電網分為并網型和離網型兩類。并網型項目作為整體接入公共電網,與公共電網形成清晰的物理界面與責任界面,電源應接入用戶和公共電網產權分界點的用戶側;離網型項目不接入公共電網,完全獨立運行。單個新能源項目向多用戶開展綠色電力直接供應項目此次暫不申報。
(一)負荷條件。優先支持算力、鋼鐵、水泥、化工、制氫、鋰離子電池制造、生物醫藥等重點行業企業申報。具體分為新增負荷和存量負荷兩類。新增負荷需完成核準(備案)并取得環評、能評手續,或取得建設用地批復手續。存量負荷可開展綠電直連的主要包括以下兩種類型:通過壓減自備電廠出力實現清潔能源替代的項目(需足額清繳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有降碳剛性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業。
(二)電源條件。優先支持已納入風電、光伏項目儲備庫的項目申請開展綠電直連。鼓勵尚未開展電網接入工程建設或因新能源消納受限無法并網的新能源項目履行變更手續后開展綠電直連。可以在負荷中心周邊新謀劃風電、光伏、生物質發電等新能源項目申報綠電直連項目。
(三)源荷匹配。并網型項目應按照“以荷定源”原則科學確
定新能源電源類型和裝機規模。并網型項目上網電量占總可用發電量比例需不超過20%,冀北電網地區在現貨市場未連續運行前,不得向公共電網反送。項目整體新能源年自發自用電量占總可用發電量比例不低于60%,占總用電量比例不低于30%,到2030年時不低于35%。綠電直連項目原則上由負荷作為主責單位,電源可由負荷主體投資,也可由發電企業或雙方成立的合資公司投資,負荷企業須自行承擔電力運行風險。項目電源和負荷不是同一投資主體的,應簽訂多年期購電協議或合同能源管理協議,并按照國家規定明確有關事項。
(四)電網接入。并網型項目應按國家要求和標準配置二次
系統及內部各設施,確保項目安全可靠接入電網,不影響電網安全穩定運行。項目接入電壓等級不超過220千伏,確有必要接入220千伏的,由省發展改革委會同國家能源局華北監管局組織省級電網公司、項目單位等開展電力系統安全風險專項評估。直連專線原則上由負荷、電源主體投資,且應盡量減少線路交叉跨越,確需跨越的應做好安全措施。直連線路和接入系統應按電壓等級與電網和國土空間等規劃做好銜接。
(五)建設時序。項目應合理安排建設時序,并網型項目為新增負荷的,電源與直連工程應與負荷同步投運;涉及存量負荷的,電源與直連工程應在項目批復后1年內開工,3年內投運。
(六)項目效益。項目應具有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能夠有效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提高新能源消納水平,促進地方經濟綠色發展。鼓勵項目采用先進的技術和設備,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減少環境污染。
三、申報程序
(一)方案編制。各市縣能源主管部門要指導項目申報單位
編制好包含電源負荷、直連線路和接入系統的整體化方案(方案編制大綱見附件1),明確場址布局、裝機規模、建設安排、土地利用、生態環保等內容,以專門章節評估源荷匹配、系統風險、用電安全、電能質量等,提出具體技術措施,并落實用地條件。單個用戶匹配多個電源的,需統一編制項目方案,作為一個綠電直連項目進行申報。
(二)項目申報。各市能源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對轄區內項目實施方案審查同意后,連同項目申報請示、申報表(見附件
2)、實施方案和有關材料,并附負荷項目相關支持性文件,于9月30日前報送省發展改革委。新謀劃的電源項目需附電源項目的市級自然資源、林草、農業部門意見及kml坐標(以上支持性意見模板見附件3)。直連線路需附縣級能源主管部門出具的初審支持性意見。
(三)實施方案審查。省發展改革委將組織第三方機構對實施方案及電源項目建設條件等進行復核,具備條件的下達實施,列入風電、光伏年度開發建設方案,占用當地風電、光伏資源量,不占用各市風電、光伏2025年度開發建設方案指導規模。
四、組織保障
(一)優化審批程序。鼓勵各地結合實際提供“一站式”服務,加快辦理項目核準(備案)、規劃許可、土地使用、環評、水土保持、電網接入等手續。直連項目包含的電源、負荷等子項目的立項及核準(備案)管理等批復手續,按照既有的管理規定執行。自建電網工程開工前需完成相應的核準(備案)手續。涉及變更且已完成核準(備案)的電源項目,可根據省發展改革委批復文件進行核準(備案)變更。
(二)做好建設驗收。項目應及時組織竣工驗收。各市能源
主管部門要監督項目單位及時就電源和直連工程向質檢機構、電網公司、建設主管部門等有關單位申請驗收,通過驗收后方可運行或并網,并將竣工驗收報告報送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和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新增負荷并網前,需按照行業有關規定進行驗收。
(三)壓實各方責任。市級能源主管部門要統籌好直連項目
與當地有關規劃的充分銜接,監督項目單位加快推進項目建設,加強安全運行監管。電網企業和項目單位要嚴格落實國家有關要求,扎實做好安全管理、電網接入、調度運行、責任劃分、市場交易、規范計量等各項工作。綠電直連項目應按國家相關政策規定繳納有關費用。
(四)項目退出機制。綠電直連項目如出現負荷中斷,應及時匹配新的存量負荷或新增負荷,負荷中斷期間,并網型項目上網電量比例不得超過20%。如2年內無法匹配新的負荷,可由市級能源主管部門報請省發展改革委,由省級電網公司重新評估電源項目電網接入和并網消納條件,具備條件的可轉為普通新能源項目,確保電源投資主體經營穩定性。
項目實施過程中,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按照國家最新政策執行。
聯系方式:0311-88600314
電子郵箱:nyjxnyc@hbdrc.gov.cn
附件:1.綠電直連項目實施方案編制參考大綱
2.河北省綠電直連項目申報表
3.電源項目支持性意見或有關說明的模板
附件1
綠電直連項目實施方案編制參考大綱
一、項目概況
(一)基本內容
說明項目建設點、項目類型(并網型/離網型)、負荷類型(增量/存量)、建設內容、投資主體及構成、投建模式(自投、合資、合同能源管理等)等。
(二)建設必要性
簡要介紹企業綠色用能需求、資源條件等,闡述項目建設必要性。
(三)建設時序
簡要說明電源、負荷、儲能(如有)、直連線路、接入工程等內容的建設進度,以及擬投產時間。
二、建設條件及方案
(一)負荷方面
說明負荷現狀所屬行業、規模、用能需求、建設時序、建設(前期)或運營情況等基本情況。存量負荷還需說明出口產品降碳剛性需求(如有)、自備電廠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清繳情況(如有)等。
(二)電源方面
明確電源類型、項目建設時序、裝機規模、場址布局、土地利用、生態環保等內容。
(三)直連線路方面
明確直連線路的建設主體(負荷或電源企業),明確線路路徑、電壓等級、產權劃分和導線選型等,交叉跨越情況及相應安全技術措施。說明直連線路和接入系統與當地能源電力和國土空間等規劃銜接情況。
(四)源荷匹配方面
明確落實“整體新能源年自發自用電量占總可用發電量比例不低于60%,占總用電量比例不低于30%,到2030年時不低于35%”要求的具體比例并進行測算;測算新能源利用率、最大的負荷峰谷差率等指標。
(五)接入系統方面
并網型項目需明確擬并網電壓等級、計劃并網點等初步接入系統設計及二次系統配置情況。
(六)其他方面
先進技術裝備采用及創新情況,如涉及儲能請說明儲能建設規模、場址布局等。
三、系統安全評估
開展電力系統安全穩定分析,評估項目內部各設施涉網性能是否滿足相關標準。評估分析項目系統風險、用電安全、電能質量等,明確應對措施。如項目接入電壓等級為220千伏,需提供電力系統安全風險專項評估報告。
四、投資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財務評價
進行項目整體投資估算,包含負荷、電源、直連線路、儲能(如有)等各部分的投資構成;測算財務內部收益率、投資回收期等指標。
(二)效益分析
分析綠電直連項目在降低企業用能成本、減少碳排放、促進當地經濟發展等方面的社會、經濟效益。
五、支持性文件
1.項目投資主體工商營業執照、信用證明等。
2.新增負荷的核準(備案)文件及能評、環評手續,或項目建設用地手續批復文件。
3.項目電源和負荷不是同一投資主體的,提供源荷購售電協議或合同能源管理協議,以及電力設施建設、產權劃分與運行維護等事項的協議。如綠電直連項目中的電源為在建項目,需附省級批復文件。如為新增風電、光伏電源,需提供項目矢量坐標(kml格式)及市級林草、自然資源、農業部門出具的支持性意見。
4.縣級能源主管部門牽頭協商縣規劃、電力部門后,出具的關于直連線路的支持性初審意見。